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高速公路、主次干道、交通轨道、口岸、广场、公共交通工具等有关公共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设施实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全覆盖安装,以确保公共安全。
部分地区对公共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设施应当建设、安装系统的范围进行了扩大,比如《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即取消了对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场所只限于重要部位或者经营场所安装的限定,住宅小区不局限于出入口和周界等等。公共区域安装系统摄像设备的,应当设置提示标识,标识应当醒目,以保障公众知情权。
禁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场所
在旅馆客房、医院病房、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