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真实性审查的内容和方式。结合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的一般规定,以及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特点,审判组织应当着重审查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和存储过程,是否有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等程序保障,以及能否有关联数据或证据与之印证。
关于证明责任分配。当事人对上链前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或者说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证明责任分配给提供区块链存储数据的一方当事人,由数据持有方提供证据证明或说明证据的真实性,不能有效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的,由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规则》的出台较为系统全面解决了区块链存证的真实性认定问题,有利于规范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严格区块链存证审查标准,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进一步促进区块链存证行业有序发展。